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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884 更新时间:2013/5/22 14:41:02

                               福清市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义务教育法》,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贯彻实施,深化我市中小学教育改革,2013年我市初中招生总体要求是“免试,按户籍相对就近入学”。各镇(街)划片招生工作要按市监察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初招工作的有关规定》精神执行,凡小学应届毕业生参加各小学举行的毕业考试后按户籍划片相对就近安排到初中入学。
    一、报名与入学
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工作由市招生办组织各小学进行。小学毕业生报名资格由各中心小学协同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融城地区由市招生办会同玉屏街道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1、户籍在我市,但在我市跨镇(街)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均应办理回原籍升学手续,安排户籍所在镇(街)初中入学;融城地区户口迁入或变动时间限至6月14日前有效(以户口簿登记日期为准),逾期者按原户籍安排升学。
2、融城地区户籍学生回城就读及农村各镇(街)学生回户籍地升学或跨镇(街)升学手续办理截止日期为7月18日。
3、市少体校学生回学籍所在小学报名。
4、根据学校布局和招生容量情况,本着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统筹兼顾、平稳过渡的原则,今年中心城区七个街道辖区采取以下办法招生:
(1)融城地区户籍学生(指玉屏街道全部;音西街道的凤山、融西、融音、侨盛、滨江、福景、清华、融侨城社区,音西村霞盛东园片、音埔村;龙山街道的东皋、融东、瑞云、瑞亭社区、龙东、东刘、玉峰村;龙江街道的龙江社区。下同)采用自报、定向、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升学。
(2)音西街道负责本辖区除融西、凤山、融音、侨盛、滨江、福景、清华、融侨城社区、音西村霞盛东园片户籍以外的招生。根据有关协议,允许音西村音埔户籍学生先行报名滨江中学,愿意到滨江中学就读的音埔户籍毕业生应于7月8至12日随带户口簿、报名号直接到滨江中学报名。其余的音埔户籍毕业生划片康辉中学。
(3)宏路地区(含石竹、宏路街道全部)由石竹、宏路两个街道协同完成,其中弘文小学毕业生录取姚世雄中学。
(4)龙江、龙山地区(含龙江街道的下梧、霞楼、朝阳、东南、苍霞、松丰、安民、松潭、观音埔、小南洋等村及龙山街道的玉塘、倪埔村)由龙江、龙山两个街道协同完成,其中玉塘中心、倪埔小学毕业生安排到龙江中学就读。
(5)龙山街道北店、隆中、坊里、南宅、塘头、祥丰、柏渡、先强等村由龙山街道负责招生。
(6)阳下街道负责本辖区的招生,其中奎岭小学本地户籍毕业生定向安排康辉中学就读。
6、户籍在我市、但在我市以外地区小学就读并要求回我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7月18日前持学生档案到我市初招办报名,由户籍所在镇(街)安排初中入学。
7、本省外县(市)区回户籍地升学的学生领取学生档案的应先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我市初招办凭介绍信与家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提档手续;外省、市回户籍地升学的学生领取学生档案,家长须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我市初招办办理提档手续,时间截至7月18日止。
8、各镇(街)招生办应按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工作。除少数生源爆满的学校外,凡“三证”(①原籍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②父母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③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齐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应就近安排升入初中。因融城地区户籍初中生源饱和,融城地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安排到城郊尚有学位余额的初中入学。
    二、民办中学招生办法
为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凡经市教育局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正式设立并经年审合格的民办中学均可向全市招生。民办中学招生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加强行业自律,遵循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得进行择优考试,严禁乱收费或提前收费,维护正常招生秩序。各小学应努力满足广大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为民办学校招生提供与公办学校均等的机会,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1、我市各民办中学招生计划及招生区域如下:文光(音西街道福俱大道旁)17个班850人,玉融(东皋山33号)8个班400人,三华(西环路7号)4个班200人,红博(立交桥北福飞路)6个班240人,西山14个班700人,龙翔5个班250人,美佛儿7个班350人;以上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
 2、根据民办中学的要求,今年文光、玉融、红博、三华四所民办中学招生工作按照自主招生方案执行,凡要求到以上四所民办中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到该学校报名。
3、若要求到非自主招生的民办中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在所就读小学填报志愿,由各中心小学、市直校汇总上报市初招办审批,报名时间截至6月19日止。
4、民办中学安排在7月12日前完成录取、调档工作,录取后不再进行退档或补录,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各镇(街)的划片招生或电脑随机派位。
    三、融城地区户籍学生电脑派位及定向招生步骤
1、自报录取工作(7月8日至12日)
根据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与有关协议,部分村、居户籍的毕业生可先期报名录取,如学校招收自报学生后,还有学位余额要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1)元洪高级中学
凡愿意到元洪高级中学就读的融城户籍毕业生应于7月8日至12日随带户口簿、报名号直接到该校报名,学校按报名顺序,收满为止。
(2)融城中学
根据有关协议,凡愿意到融城中学就读的融北社区户籍的毕业生应于7月8至12日随带户口簿、报名号直接到该校报名。
(3)滨江中学
①根据有关协议,凡愿意到滨江中学就读的音西村音埔户籍毕业生应于7月8至12日随带户口簿、报名号直接到该校报名。
②经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凡愿意到滨江中学就读的音西凤山、融西、龙江街道的龙江社区户籍的毕业生应于7月8至12日随带户口簿、报名号直接到该校报名。
2、定向录取工作(7月8日至12日)
(1)龙山街道的龙东、玉峰、东刘村户籍的毕业生定向录取元洪高级中学;
(2)玉屏街道的石井村户籍的毕业生定向录取融城中学;
(3)音西街道的融音、侨盛、滨江、福景、清华、融侨城社区,霞盛、广兰、东桥、园中、新厝自然村户籍的毕业生定向录取滨江中学。
(4)招生学校在编在岗的融城户籍教工子女定向录取。
3、根据2008年7月10日福清市人民政府(一四一)号专题会议纪要:“江滨御景小区业主子女就近入学滨江中学”。由于江滨御景楼盘尚未成立社区,经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业主于2013年7月12日前将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直系血亲关系户籍(即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入学生源在同一户口簿上)等材料报初招办审核。
4、其余的融城户籍毕业生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录取。(8月上旬)
    四、华侨,港、澳、台胞子女升学安排
华侨子女回国就读,港、澳、台胞子女回内地就读升学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及《关于落实我市华侨、港、澳、台胞子女就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回我市就读的华侨、港、澳、台胞子女升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1、华侨子女回国就读,港、澳、台胞子女回内地就读视同当地居民子女办理升学手续,由祖籍地所在镇(街)政府安排在本施教区初中入学。以上对象须于7月12日前持相关证件和复印件到对应镇(街)招生领导小组登记(融城地区到市招生办登记)。
2、外籍毕业生(父母均是外籍),其父母在城区购房,可安排城区中学就读,以上对象于7月12日前持相关证件和复印件到市初招办登记。
3、按《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台商子女入学暂行规定》和《关于做好台商子女在榕就读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台商子女全部安排在城区初中就读。
4、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华侨,港、澳、台胞直系亲属,由福清市侨办、台办审核相关材料后于7月31日前报招委会审批,原则上安排在城区初中就近入学。
    五、体育特长生升学安排
为更好地培养优秀体育苗子,根据体育传统校特色,安排城区初中招收体育特长生。体育特长生招收工作由相关部门根据《体育特长生录取城区各相关中学的实施方案》进行现场测试,汇总成绩提交招委会研究决定,安排相应学校录取。
    六、各镇(街)划片招生时间
各镇(街)的划片招生在7月2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见日程安排表)。
    七、毕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定
1、毕业考试
小学毕业考试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校必须按素质教育的要求,认真组织各学科毕业考试,规范考务工作。
(1)命题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学生负担、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通知》(融教[2012]]126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小学组织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自行命题。命题要求面向全体学生,难易适中,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全面、综合考查学生对知识掌握的程度。
(2)考试或考查科目
为强化学生德、智、体、美综合素质的测评工作,凡课程计划要求的所有学科均要考试或考查,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听力占30%)为考试学科,品德与社会、科学、体育、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为考查科目。
(3)考试时间
6月14日以前考查工作结束。
6月20日(星期四)上午考数学、英语,下午考语文。
2、综合素质评定
各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对学生各学科成绩与平时行为养成习惯进行全面、综合评定。综合素质评价力求客观公正,评定成绩采用等级制(优、良、及格、不及格)。
初招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普遍关注的工作。为了保证今年我市初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各招生学校必须严肃初招纪律,落实各项监督制度,公正圆满地完成初招工作。
附件:1、2013年初招工作日程安排表

 

                                                福清市招生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2013年初招工作日程安排表

6月1日前各中心小学下载报名表及初招材料,并转发各校。
6月10日—14日各小学核对毕业生户籍学籍。
6月17日—19日各校填好报名表和表(一)。
6月25日前各校送报名表、义务教育登记卡和表(一)以及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向市招生办报生源分布情况及招生计划分解表。
7月2日—7月12日民办学校招生。
7月19日各中学招生开始。
7月19日—7月26日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与相关中学按下列时间安排随带录取新生花名册到市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义务教育登记卡》。
7月19日    沙埔   一都   新厝   东瀚
7月22日    宏路   石竹   镜洋   东张
7月23日    上迳   音西   阳下   高山
7月24日    渔溪   龙山   龙江
7月25日    海口   城头   三山   港头
7月26日    江镜   江阴   龙田
8月上旬    融城地区

   
                                                   福清市招生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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