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九班 洪鹰楠
“诚信”二字十分神奇,利用好它便可以获得成功,误用它便会受到惩罚,每当人们议论诚实守信的话题时,我总会想起一个故事———一位法国老太太和一位律师的轶闻。
有个律师同一个老太太订了一份契约。契约规定,在老太太有生之年,律师每年付给她2500法郎的生活费,老太太去世之后,她的房产归律师所有。然而,令律师没有想到的是,这生活费一付就是30年,直到律师去世,老太太还健在。律师总共付出90万法郎,就是按分期付款买房,90万也已足够买下三四套同样的房子了。
这个故事,被有些人当作“贪小便宜吃大亏”的笑话来讲,而在我看来,这真是履行承诺的最好典范。因为这名律师完全可以利用他的法律知识,想办法终止已经让他“吃亏”的契约,但他没有。他为了那份承诺宁愿吃亏,继续守住诚信,履行契约,直到死亡。选择金钱,还是守住诚信?那位法国律师的回答是:守信重于守财!
黄金有价,诚信无价。这正如《万年牢》里的那位父亲,宁愿辞去工作,也要让顾客感到满意。当眼前的利益与永恒的诚信发生冲突时,让我们选择诚信吧!因为守住诚信,就是守住了做人的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