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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实验小学信息中心、电视台安全工作责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183  更新时间:2010/5/19 14:54:3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一、为了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明确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签订本安全工作责任书。

    二、信息中心管理员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

    三、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组织信息中心、电视台的力量防范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在校园传播。

    2、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提高对各类电脑病毒侵袭的防范能力。

3、加强对电脑、电视等用电设施、线路的巡视检查,发现疑点及时与总务处联系,防止发生线路火灾和漏电、触电等人身伤害事故。

4、工作结束下班应及时关闭所有电源开关,关好门窗。

    5、万一发生紧急事件,要迅速疏散学生,稳定情绪,控制事态的蔓延,并立即报警或上报学校领导。

    四、责任追究:在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安全事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学校将追究信息中心管理员的责任。

  

                                  2010 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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