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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实验小学召开《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专题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340  更新时间:2013/9/20 8:52:10  文章录入:sxadmin1  责任编辑:sxadmin1

为进一步规范优化全体教职员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教学质量,近日,福清市实验小学召开了学习贯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的专题学习会。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专题学习会,林海燕校长主持会议。

会上,林海燕校长宣读了福清市教育局关于认真贯彻《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并组织全文学习《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林海燕校长结合本校实际,分析了学习贯彻“若干意见”的急迫性和重要性,以要求各职能部门、全体教职员工要把认真学习、领会《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探索师德建设的新机制和新方法;要依法履行教师职责,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引导、规范和管理;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工作的落实。林校长表示学校将把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为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加强跟踪管理,切实纠正违规教学行为,把教师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优良、开拓创新、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撰稿:庄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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