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实验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改进措施
2010年9月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加强学校管理,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师生员工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全体师生行动起来,才能切实做好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宣传教育工作,当好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表率,为我国新世纪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做出贡献。为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教育教学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在总结上一年度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上,特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1、建立校规范用字检查审核制度,加强监督力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负责对学生各类小报及需展出的文字作品的报审,每学期对教师教案、板书、论文、科研材料等进行一次抽样检查,对学生的作业、作文、答卷等进行不定期检查,杜绝出现错别字、异体字、二简字和繁体字。对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在教学、工作和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结果向全校通报。
2、开展多层次的普通话演讲、朗诵、书法及规范字知识竞赛,提高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水平;每年9月开展“推普宣传周”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3、加强对教师进行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培训、教育。
4、对校内所有公示牌、上墙的制度、办法及所发文件、所写文字材料负责监督审查,对不规范用字现象要立即纠正、整改。
5、 在校园网主页上设置语言文字工作网站,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有关文件,及时报道学校有关工作动态、先进事例。
6、加强对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力度,力保经我校小学六年教育出来的学生人人达到“三个一”:能写一手漂亮的硬笔字,能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并得到个性发展有一项特长。
7、加强与省、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系、沟通、协调,积极参加省、市语委组织的各项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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