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实验小学教师行为规范要求
2010年9月
一、执行教育法规,依法执教,依法办事,做遵纪守法的好教师。
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加强师德修养,爱我学校,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爱岗敬业,团结同事,尊重他人,顾全大局,维护集体荣誉。虚心好学,不骄不躁,不讲不利团结的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与家长交往文明得体,接待家长客气、礼让。
三、学校实行岗位工作责任制,教师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凡属岗位职责范围的工作要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履行职责情况每学期接受考核、评议。
四、关心爱护学生,严格执行学校《关于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违者根据情节轻重,责其书面检查,向学生、家长道歉,教师大会上当众检讨,直至行政处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五、根据岗位工作特点,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职责,把育人视为己任,并认真落实在岗位工作中。
六、执行学校《教学流程管理实施意见》,发扬“爱生、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把好质量关。
七、严格执行“三表”,维护课表的严肃性,各科教学不挤、不占、不让。因公调课,调整功课后上报教导处;事假、病假要办好请假手续,自行调整功课后上报教导处。
八、全面关心学生成长,各科教学互相协调,支持学生参加校内外科技、文艺、体育等特长班、兴趣小组活动,发展学生的兴趣特长。
九、贯彻《小学管理规程》和省实施意见,规范办学行为,配合教导处做好学籍管理工作,按时填写有关学籍资料卡片、表格。
十、规范收费行为,班级、教师个人无权设立收费项目。因学生集体活动需要,代收活动经费,要经学校领导核准,活动后要及时结算、公布。
十一、坚持讲普通话、写规范字。课堂教学和师生内外交谈一律用普通话。凡是写教案、论文及课堂板书,编印练习资料、各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及校园宣传标语,版报一律使用规范字。
十二、文明办公,经常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肃静。上班时间不闲聊、不高声谈笑、不围坐泡茶,不到他人办公场所串门、聊天。
十三、仪容端庄,穿戴得体、大方,不浓妆艳抹,女教师不披散长发,不穿超短裙,上衣不袒胸露臂。
十四、爱护公物,维护校产人人有责,遵守学校财会制度、图书借阅制度、档案收缴制度和校产保管制度。借用、领用物品要办理相应的借、领手续,并按期归还。公物丢失要书面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承担一定赔偿责任。每学期结束要向有关处、室办理资料缴交、物品归还、续借手续才予离校。
十五、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执行学校《教学卫生要求》。
十六、树立安全意识,遵守校园创安制度,承担创安责任,确保不出任何的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