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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实验小学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931 更新时间:2013/10/27 11:00:38

福清市实验小学校园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20109

    一、校园用语要求

    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使用文明礼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络必须使用普通话。

    3、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导处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6、学生能说标准的普通话。

    二、校园用字要求

    1、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颁发的奖状等各种标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传栏、宣传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用字规范。

    3、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的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4、公文、校刊、讲义、教案、试卷、用字规范。

    5、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的符合要求。

    7、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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